審視生活, 發現"嶄新的理所當然"


有時看看短篇小文,
也有不錯的小發現.

尤其對一成不變的主婦而言...

生活中零零拉拉的瑣碎,
要靜下來看本厚實的小說簡直是天方夜譚.

常常是等到有時間去翻閱時,
早已忘了前面說的內容是什麼了.

*****

松浦彌太郎,
可以稱得上是位生活實踐家.

在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中,
充滿了大大小小「理所當然應該這麼做」的事。

去思考那些「理所當然」是什麼,
也就是對自己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心境和行事方法抱持關心。

當各種新觀念便一個一個湧現時,
對任何事自然能抱持高度興趣,
投入愛情打理,並以勇氣實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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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其中一篇有關朋友的短文.

朋友這面鏡子


旅途中突然想到一件事,於是我拿出一張紙。

那時我在一個靠近海邊的鄉間地方想事情。

我在那張紙上一一寫下了朋友的名字。因為對我而言,朋友最重要。

家人當然也很重要,
可是他們有部分已經和自己成為一體,
無法像朋友那般從外側觀望。


但拿出紙筆之後,很意外的,我竟然遲疑了。
「第一個要寫誰呢?」

我立刻就遇到問題,心裡很猶豫。

我不是朋友像山一般多的人,但仍有幾位無可取代的好朋友。

要在其中選擇一人,把他的名字寫在最前面,
令我苦惱了好一會兒。

最後,我寫下了第一個名字,
但這會兒我的心情又換成了訝異,
「咦?這個人是第一名嗎?」。


訝異的事還不止一件。

有些人明明和自己很親近,但你就是不會想到他的名字。

有些人則是在旅途中結識的,真正來往不過一個月左右,
但我毫不猶豫地認定「這人是朋友」,把對方寫進朋友名單。

有些人你雖然很喜歡,
卻又覺得「把他寫進朋友名單,似乎不太對」。

還有些人雖然經常見面,但你不覺得他們是朋友;
而有些人十年來的互動只有寄寄賀年卡,但你立刻就寫下了對方的名字。


價值觀、共通點、認識的時間,曾一起做過多少事。

或許朋友關係是無法靠這些標準來判定的。


寫完名單之後,
可能會納悶「奇怪?我只有這些朋友嗎?」,
也可能會意外「原來我有這麼多朋友啊!」。

看著那張薄薄的紙頁,
我漸漸覺得那就像一面映照著自己的鏡子。

「啊啊,原來我是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裡,這樣想事情,這樣子的人啊。」

真是奇妙,就在思索朋友的事情時,自己的內在也漸漸浮上表面。

「寫出朋友的名字」這件單純的事,
竟可以做為認識真正的自己的具體幫助。


沒寫下某人名字的時候,會覺得寂寞得不得了。

而寫下某人名字的時候,心情又開心得不得了。

這種複雜的心境變化或許映照出了我這個人吧。

 
清楚地認知自己喜歡什麼,是和誰來往,其實是一件可怕的事。
因為你也會發現自己和別人不同而且並不想承認的部分。


不過,儘管如此仍不別過頭,去看清那些「差異」的話,
朋友這面鏡子可以讓你看見自己的真面目。

只要知道自己的本來面目,
對事物的看法便不會失焦,也不容易隨波逐流了。


○ 在一張紙上試著寫下朋友的名字吧。
○ 朋友這面鏡子會映照出自己真正的模樣。

~~~~    ~~~~

哈哈!! 果然如是也,
認識七老八久的, 不見得會納入名單內,
反倒是旅行中的幾天交會, 你會把她寫下來.

WHY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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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一篇是"找尋不必要的東西".

減少東西, 也是一種發明.

「有是理所當然」的東西, 只要發揮一點創意, 就能使它「消去」.
這就是替自己找到恰恰好生活的竅門.

松浦消失的發明之一, 便是"面紙盒".

家裡面確實充斥著大大小小, 隨手可抽的面紙盒,
但事實上, 是一定必要的嗎???

很多時候抹布就能取代,
或者多走幾步路到洗手檯邊就能清洗.

消失的發明之二, 就是"浴巾".

浴室裡掛著琳瑯滿目大大小小的毛巾,
其實也可以只用一條適合的來取代所有擦拭清洗的功能,
不是嗎??

*****

"履行每一個小約定", 也是很重要的.

有些小約定, 就算不去履行也不會有人受傷,
不會導致什麼災難, 也不會造成什麼後果.

但我認為履行這樣的小約定
正是在生活中一點一點築起信賴這座城堡的方法.

我們常會一不小心就忘掉一些輕率定下的約定.

履行重要的約定是理所當然的道理, 但一個一個去實現小小的約定,
對我來說或許可說是一種重視人際關係的堅持

這一番話我感同身受.

因為我很在意任何說過的話, 所以也不隨意約定.
如果確有約定, 不管是大是小, 我都極力去履行.

我也曾遇過喜歡隨意約定的朋友,
對她而言只是說說而已,
久而久之, 我也對此人產生信任懷疑...

約定就是約定, 不論是大是小.

***** 


最後, 再節錄一篇與約定有關的.

約定真正的意義

約定的目的並不是去遵守。

約定,是要讓人開心。

「星期一之前,我會交出文件。」
訂下約定後,然後趕在星期一傍晚前設法交出文件,
但光是這樣,還不算履行了約定。
 
如果只看「截止日」和「期限」,那麼你只要在那天之中完成約好的事就行了,
可是如果你把這件事當約定看待,那就一定得讓對方開心才行。


讓那個人開心,也就是幫上對方的忙。


如果對方必須在星期一拿到文件,
那麼就在早上給他,而且是交給他品質好的東西。
這才算是幫上對方的忙,遵守了約定。
 
遵守交稿期限有種「受支使」的感覺,
但如果把這視作想讓對方開心的約定,這項行動也就變作「自發性」的行為。

一份資料,一張傳票,
如果做之前先設想一下如何做才能使對方開心,
我想工作一定能順利進行,氣氛也會變得融洽許多。

就算只是附上一張便條也好,只要抱持著想讓對方開心的心意,
就連這麼做的自己也會連帶高興起來的。


這不僅限於工作。

和家人約好了,「每天早上都要說早安喔」。


然而,如果只是看都不看對方一眼,在嘴裡含糊不清地說聲「早安」,
我想那並不算是履行了約定。

「我說早安了,有說不就行了?」,如果是抱持著這種態度,
對方不僅不會開心,也完全失去道早安的意義。


這件事很簡單,不過是改變詞彙的定義,
人就能變得更體貼,大家可以生活得更朝氣蓬勃。
 
請記得,「約定,是讓人開心」。

○ 約定,是自己主動想替對方做點事。
○ 希望別人怎麼對待自己,就怎麼去對待別人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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